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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部分工程项目中推行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各相关交易主体: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管办【20212号)文件规定,即日起,在部分工程项目中推行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进入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推行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2、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提供投标承诺函的,在发布项目招标公告和制作招标文件时要明确投标人应承诺事项及违背承诺的责任追究措施。

3、投标人在参加此类项目时,在投标文件加入承诺函,承诺函参考模板见附件。

附件:投标承诺函(参考模板)

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