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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唐河县环境监测站除霾降尘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唐财采购公开-2021-129
2、采购项目名称:唐河县环境监测站除霾降尘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1月06日
5、评审日期:2022年01月27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本项目划分二个标段,具体如下:
一标段:采购除霾降尘等设备一批,预算金额 1887376.00 元;
二标段:采购除霾降尘等设备一批,预算金额 1703776.00 元。
2、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 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唐财采购公开-2021-129-1 采购除霾降尘等设备一批 河南振先建设有限公司 南阳市卧龙区滨河西路龙腾花园2幢3单元701室 1,880,760.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1880760.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袁海斌(组长)、李鹏舫(业主代表)、方鑫、王玲、周军恒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十五条规定,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商定,按中标价的1.5%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费金额为大写:贰万捌仟贰佰壹拾壹元肆角(小写:28211.4元)。
收费金额:28,211.4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二标段由于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不足3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要求,予以废标处理; 2、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同时报送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唐河县环境监测站
地址:唐河县银花路
联系人:刘嘉超
联系方式:139493906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唐河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唐河县新春路住建局院内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377-689676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7637737171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及成交明细.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