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08-05 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THGGZY-ZCGK2021-034
二、项目名称:唐河县鑫淼砂石有限公司水泥制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扬州市华光双瑞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人民南路88号
中标金额:454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立式径向挤压制管自动化生产线”设备及配套设施 品牌: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
五、评审日期及评审专家
评审日期:2021年8月4日
评审专家:党元林(主任评委)、谢涛(业主评委)、马超、戚忠林、姚雅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十五条规定,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商定,按中标价的1.5%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为68100元。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不予受理且授权代表需提交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可查询社会保险证明,提供查询方式及网页截图)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要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唐河县鑫淼砂石有限公司
地 址:唐河县滨河街道人民路北段
联系人:宋先生
电 话:0377—83661503
2.监督部门信息
名 称:唐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地 址:唐河县凤山南路与杭州路交叉路口往西南约100米
联 系 人:常先生
联系电话:0377-68967977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张衡路市政管理处三楼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377-63188069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0377-63188069
十、附件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