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04-27 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THGGZY-ZCGK2021- 015
二、项目名称:唐河县新春路与秦晋路交叉口等七处交通信号灯系统建设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阳格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唐河县产业集聚区伏牛西路6号
中标金额: 427216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
货物类 |
1 |
名称:唐河县新春路与秦晋路交叉口等七处交通信号灯系统建设项目 规格型号: 详见附件 数量:1批 单价: 详见附件 |
五、评审时间:2021年4月23日
评审专家名单:张彦彬(主任)、祁岩峰、王瑞民、耿子厚、王宏宇(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十五条规定,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商定,按中标价的1.5%向中标、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中标、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人民币大写:陆万肆仟零捌拾叁元整( 小写:64083.00元)。
七、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同时报送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唐河县公安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7-68937110
地址:唐河县北京大道西段
2.监督部门信息:
名 称:唐河县财政局采购科
地 址:唐河县凤山南路与杭州路交叉口往西南约100米
联系人:常本超
联系电话:037768967977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宏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3653778506
地址:南阳市北京大道中段9号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代理联系人:王雅鹏
电 话:13653778506
十、附件
2021年4月27日